【逻辑的进阶】三段论的五项基本原则!(下)

上一篇文章,我们讲了关于三段论的两个原则:四项错误中项两不周延。不知道大家是否有所收获呢?今天介绍剩下的三个原则:

第三、大项扩大,小项扩大。这条规则是对大项和小项的外延的规定。三段论是一种必然性的推理,它要求,不能从部分推理出全部,不能从不周延的词项过渡到周延的词项。违背这一点,推理也不具有必然性了。

大学生打篮球
大学生打篮球

比如:

  1. 大前提:小明不打篮球
  2. 小前提:小明是大学生
  3. 结论:大学生不打篮球

这一推理中,由“小明”这一“大学生”中的个体,变成了结论中的所有“大学生”这一群体,属于小项扩大,因而是错误的。

再比如:

  1. 大前提:张三是小偷
  2. 小前提:李四不是张三
  3. 结论:李四不是小偷

这一推理中,大前提中的“小偷”指得是张三这个人的身份,而结论中的“小偷”,却是泛指天下所有的小偷。属于大项扩大,因而是错的。

第四,前提都为否,结论不必然。如果大前提和小前提都是否定的形式,那么,我们根本无法得出任何结论!

奥巴马
奥巴马

举个例子:

  1. 大前提:奥巴马不是白种人
  2. 小前提:小明不是白种人
  3. 结论:?

第五,前提有一否,结论必为否。如果前提中有一个是否定的,那么结论必然是否定的。

比如:

  1. 大前提:人不是无情草木
  2. 小前提:苏格拉底是人
  3. 结论:苏格拉底不是无情草木

通过以上五个基本规则:四项错误、中项两不周延、大项扩大和小项扩大、前提都为否,结论不必然、前提有一否,结论必不然。我们还可以得出两个导出规则

这两个规则涉及到两个概念:全称特称。在初中课本中,我们便已接触到全称命题和特称命题两个概念。大致来说,全称指的就是一般性概念,特称指的是存在性概念。也就是哲学上的普遍与具体。

了解了全称与特称,我们便可以接受下面两条规则:

第一,两个特称前提,推不出结论。

举例:

  1. 大前提:有些美国人是白人
  2. 小前提:有些美国人不是白人
  3. 结论:?

也许有小伙伴会说,我们能得出这样的结论:美国人有些是白人,有些不是白人。然而,这句话其实是对大前提和小前提的归纳总结,并没有推出新的信息结论。我们将这种总结信息、概况信息、提炼信息的方法称为:归纳推理。这就是又一个话题了。

第二,如果前提中有一个是特称的,那么结论必然为特称。

比如说:

  1. 大前提:哲学家是智慧的
  2. 小前提:苏格拉底是哲学家
  3. 结论:苏格拉底是智慧的

这一推理中,小前提是一个特称命题,而结论也因此成了特称命题。同时,这也是最常见的正确的三段论形式

纵观三段论的五条基本规则和两条导出规则,有诗赞曰:

中有周延词项三,

大项小项不扩展。

一特得特否得否,

否特成双结论难。

以上就是关于三段论的相关知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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